9月12日,永康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骆琳鹤犯赌博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,没收非法所得12000元。 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间,骆琳鹤在某亲戚黄静(另案处理)的要求下,先后在黄家及其本人在永康市区的租房内,组织应中直等多人通过登录境外某国的赌博网站进行赌博。他们采取的方法是,骆琳鹤用黄静提供的密码进入境外赌博网站,再用电话将参赌人员的要求告知黄静,由黄出面在境外赌场内代为押注、洗码。赌资及输赢款由骆琳鹤与黄静通过银行划款后再与参赌人员结算。黄静在境外赌场内通过“洗码”获取了手续费30余万元,其中分给骆琳鹤12000元。 永康市法院结合骆琳鹤犯罪的情节、认罪态度等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如上判决。据悉,在这类网站聚赌,赌资巨大,诱惑力大危害更大,一些参赌者的百万家产甚至在一夜间输个精光,不仅会害苦参赌者的家庭,给社会稳定也会造成恶劣后果。 |